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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7年研究生复试规程

发布时间:2017-04-20      发布人:    

为了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有效性,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及地点

参见“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三、复试形式

电子所分别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综合素质复试小组,专业复试信息与通信工程按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按二级学科分别成立复试小组,采取差额复试;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四、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业务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本学科、专业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学基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察形式含心理测评及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拟录取资格确定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入学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分学科按照总成绩自上而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报到须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材料见“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2.我所提供考生复试期间部分费用,具体包含:复试当日午餐,体检费用,京外考生发放住宿补助100元及交通补助(学校所在地至北京的往返硬座火车票标准)。

3.电子所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仅供参考。

报到地点: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科电大厦15层报告厅(位于北四环西路19号中关村三桥西北角)。

乘车路线:

1)从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转4号线至中关村站下车B口出;

2)从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转4号线至中关村站下车B口出,或转地铁13号线到五道口下车;

3)从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至中关村站下车B口出。

七、电子所招生纪检监督电话:01058887028  01058887015(纪检),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8256714。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八、其他

外部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咨询了解我所提供的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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